轉知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
稚齡童軍及幼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實施計畫
壹、目的:
(一)加強稚齡童軍領導人員瞭解童軍運動的原理和方法, 透過野外活動和小隊團體生活體驗, 研習團務行政及活動領導的方法。
(二)擴增稚齡童軍木章持有人之人力資源,促進童軍運動的發展。
(三)培育童軍教育專業領導人才,推廣童軍運動。
貳、
指導單位:新竹市政府、中華民國童軍總會
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
承辦單位:新竹市童軍會、新竹市山風複式童軍團
協辦單位:新竹市立建華國民中學、新竹市山風文化教育服務協會
肆、訓練日期:
稚齡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 108年08月16日至18日(第一階段) 108年08月23日至25日(第二階段)
幼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 108年08月16日至18日(第一階段) 108年08月23日至25日(第二階段)
伍、訓練地點:新竹市立建華國民中學(新竹市學府路2號)
陸、參加資格:年滿二十歲, 參加該類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結業滿(含)六個月以上, 並辦妥三項登記之服務員。
柒、名額:稚齡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32名, 幼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32名。額滿為止。
捌、報名方式:
(一)請於108年6月10日前先上網登入報名,報名網址:ht tps://goo.gl/qh45tc
(二)報名完成後將由營本部寄發紙本報名表、 基本訓練影本黏貼單及繳費通知書。
(三)完成紙本資料及費用繳交完成者,再由營本部寄發報到通知。
玖、報名費:
參加學員
稚齡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每人繳交新台幣肆仟貳佰元整(含膳食、 書本、訓練器材、保險等)。
幼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每人繳交新台幣肆仟貳佰元整(含膳食、 書本、訓練器材、保險等)。
拾、組織及工作分配:
(一)主持人(團長) 由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遴聘四顆木章持有人擔任。
(二)訓練服務員(副團長)及其他工作人員,另行洽聘。
拾壹、舉辦方式及設備:
(一)訓練時間稚齡童軍六天四夜(採二階段),幼童軍六天四夜( 採兩階段),以露營方式進行。
(二)參加學員自備個人標準童軍制服、個人裝備用品。
(三)營帳、炊事帳、小隊箱、 炊具及各項訓練器材均由營本部提供。
拾貳、課程與考核:
(一)訓練內容:以研習童軍理論,探討領導方法為主。
(二)訓練方法:以講授、研討、示範為主,以習作、演示、 生活考核評鑑為輔。 其內容依中華民國童軍國家研習營規定課程實施之。
(三)本訓練係童軍國際性之訓練,學員全程完成課程者, 獲頒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之結業證書。訓練期間凡因事、 病假或其他原因請假獲准中途離營者,需擇期補訓未完成之課程, 經認可後始發給結業證書。
(四)全期參加完成學員, 符合教師身分者由縣市政府核於稚齡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36小時, 幼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42小時研習時數。
拾參、下列人員各工作時間給予公(差)假登記:
(一)參加學員: 稚齡童軍服務員組108年08月16日至18日(第一階段)。 108年08月23日至25日(第二階段)。
幼童軍服務員組 108年08月16日至18日(第一階段)。 108年08月23日至25日(第二階段)。
(二)工作人員:稚齡童軍服務員組 108年08月15日至18日(第一階段)。 108年08月22日至25日(第二階段)。
幼童軍服務員組 108年08月15日至18日(第一階段)。 108年08月22日至25日(第二階段)。
拾肆、本計畫經報請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核定後實施, 修正時亦同。